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唐振海时间:2025-09-02点击数: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理工字〔2023〕7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 伟 韩义波

副组长:汤中科 孟祥芸 段新东

成 员:雷 霞 唐振海 耿 乾 陈苗苗 袁思源 雷 朋

古宸豪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以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小组名单在班级内公示2天。

二、认定范围及认定结果

全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读学生均可申请认定,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因素。国家资助政策对资助对象有明确指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承诺,学院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和学校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坚持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认定依据和方法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家庭负担因素。主要指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七)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因素。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作为评价标准。量化指标体系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学生消费情况等有关因素,通过民主评议,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种因素权重。根据学校制定的《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参考表》(见附件1),对提交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量化评估和分值分析;同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等日常行为表现,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进行集中评议,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五、认定工作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消费情况登记表》,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通过国家库及省级共享数据,经学校匹配成功的学生,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但仍须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匹配存疑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再次申请的学生,且已提供过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工作由年级辅导员具体指导,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各班级评议认定小组成员为本班级民主推荐不低于班级人数10%的学生组成,本年度申请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作为评议认定小组成员候选人,但有选举权。各班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9月4日—5日公示2天(新生公示时间为8日-9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立开展工作。

(三)9月8日(新生9月11日)前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消费情况登记表》,并提交学校制定的《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参考表》(见附件1)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将书面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上传至学工系统(从校主页下方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新生首次登录需要激活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后点击学工系统进入,点击困难认定模块下的困难认定申请进行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原件留存本人手中,等待班级评议小组核查。班级评议小组还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评议小组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四)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对认定为特殊困难档的学生将逐一研究。研究结果将在学院内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接受到的异议将逐一进行复议并在接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主动接受各级教育、财政部门以及广大师生的监督和指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三)对于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集体或个人,将追求其相应责任。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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