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2025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作者:唐振海时间:2025-09-05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要求,参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南理工字【2017】94号),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制定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2025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一、测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生(不含2025级新生)。除休学、退学、服兵役学生外,所有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不含2025级新生)均须参加测评。转专业学生按学籍所在学院要求参与测评,确保测评全覆盖、无遗漏。

二、测评时段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测评依据

《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南理工字〔2017〕94号)

四、综测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9月3日至9月18日,逾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报。

五、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丁 伟 韩义波

副组长:汤中科 孟祥芸 段新东

成 员:雷 霞 唐振海 耿 乾 陈苗苗 袁思源 古宸豪 雷 朋

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和通过民主推选5或7名学生代表组成,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会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维护。

六、测评方法

(一)自我测评

自评项目由学生个人按照学校要求时间、方式、方法于每年9月份自行完成。

(二)小组测评

各班级于每年9月份通过班级公开民主推选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20人以下班级推选5人,20人以上班级推选7人,由辅导员担任测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班级测评小组开展上一学年测评相关工作,并对所在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整体工作进行监督和反馈,学生会办公室汇总各班同学今年的加减分总和,作为班级评测的依据。

(三)纪实测评

1、纪实测评中的加分项通过个人申报、集体申报、组织考评三种形式开展:

(1)个人申报加分。在当学年德育、智育、文体、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测评项目表现优秀,符合加分条件的个人可由个人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填写《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班级测评小组,经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无误后原件返回本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由辅导员审批并提交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留存备案并参照《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扣分细则》实施加分。

(2)集体申报加分。在当学年在精神文明建设、文艺活动、体育竞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受到学院及以上表彰的集体,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由获奖集体进行申报。获奖集体申报时,由获奖集体填写《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辅导员,经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团学办审批并提交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留存备案并参照相关标准实施加分。

(3)组织考评加分。在日常管理中表现突出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集体,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由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活动组织管理部门申报时由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填写《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部门上级组织,经部门上级组织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辅导员审批并提交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留存备案并参照相关标准实施加分。

2、纪实测评中的扣分项通过检举申报、组织考评两种形式开展:

(1)检举申报扣分。在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方面发现他人或集体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符合扣分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可由检举人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填写《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扣分申请表》并附带相关检举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提交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查实后予以扣分,相关检举材料留存备案并参照相关标准实施扣分,对违规违纪的进行进一步处理。

(2)组织考评扣分。在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方面经组织考评认为个人或集体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符合扣分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可由考评组织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填写《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扣分申请表》并附带相关检举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部门上级组织,经部门上级组织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团学办审批并提交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留存备案并参照相关标准实施扣分,对违规违纪的进行进一步处理。

七、测评记载

每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S)是基础性素质总评得分、发展性素质总评得分的加权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S=(A×20%+B×70%+C×10%)×100%+D×20%。

扣分项每周记载一次,每月第一周周一公布一次;加分项每学期加一次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应在本测评单位内进行公式,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学院将在一周内核查并解决。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五公开”原则。通过学院官网、线下公示栏、班级群等渠道同步公开“测评条件、测评小组、测评办法、测评结果、投诉渠道”。

2.规范公示与异议处理。班级测评结果须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生工作办公室受理学生异议,1个工作日内核实反馈。

3.严肃违规行为处理。对弄虚作假、指定分数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涉事学生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依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严肃处理。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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