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和优良学风的形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慧 薛庆吉
副组长:汤中科 孟祥芸 段新东
成 员:宋 弘 袁思源 唐振海 雷 霞及各班级学业导师
二、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中込奎一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准)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学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的学生。
(五)中込奎一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六)学校单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20—2021学年度在国家、省、市、大型比赛中获奖者、道德模范或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学生。
三、评选名额和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全院2名,其中本科1名,专科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中込奎一奖学金名额全院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院名额37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全院名额253名,其中一等名额78名,二等名额97名,三等名额78名,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年2600元。
(五)学校奖学金全院名额132名,其中一等名额19名,二等名额38名,三等名额7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1500元、三等每人每年8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学年智育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别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且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
5、上学年智育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本年级、本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中込奎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成绩分别位于本专业、本年级前25%,上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五)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明礼诚信,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且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上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5、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或达标;
7、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班级前40%。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中込奎一奖学金,评选时候选人要陈述个人的具体情况,然后由学院评选小组票决。
(二)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须是被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级、2019级、2020级助学金评定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折算排序,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占比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比40%;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固定系数为60分,家庭经济困难固定系数为55分,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固定系数为50分;固定系数分加上上一学年成绩绩点的40%为最终量化分数,依照排序按照分配名额评定;2021级学生参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评定。
(三)学校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
(四)单项奖学金的评选由获奖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在学工系统中提交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处审核后,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原建档立卡学生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院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且可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对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和核实。
六、时间安排
(一)10月4日各年级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按类别挑选出来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10月5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开会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
七、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込奎一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做具体分配,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校奖学金由辅导员按照所分配名额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选拔。
(一)学校一等奖学金19名(18视传2名、动画1名、数媒技术1名、软工数媒1名;19视传2名、动画1名、数媒技术1名、软工数媒1名、数媒艺术2名;20视传2名、动画1名、数媒技术2名、数媒艺术2名);
(二)学校二等奖学金38名(18视传4名、动画2名、数媒技术2名、软工数媒2名;19视传4名、动画2名、数媒技术2名、软工数媒2名、数媒艺术4名;20视传4名、动画2名、数媒技术4名、数媒艺术4名);
(三)学校三等奖学金75名(18视传7名、动画4名、数媒技术4名、软工数媒4名;19视传7名、动画4名、数媒技术4名、软工数媒4名、数媒艺术9名;20视传7名、动画4名、数媒技术8名、数媒艺术9名);
评选过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在评选过程中,如同学们发现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李 慧(党委书记) 83862767 13903776786
汤中科(党委副书记) 83862769 13633777986
电子信箱:lihuirw@126.com 124344843@qq.com
学校监督电话:
校纪委:高 林:62233890, 13803777008;
张 稳:62233895, 15837765666;
学生处:路瑞峰:62076389,13513773167,lrf1970@163.com;
胡 玲:62073776,13633776888,252776042@qq.com;
尹永娟:62073772,13838753330,604794408@qq.com。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9月27日